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政策实施提速增效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称,实施专利年费缴纳延期政策。对于专利年费(不含授权后首年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在2022年6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且享受我国专利费用减缴政策的专利权,将该专利年费缴纳期限届满日自动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不产生滞纳金。

6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6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有关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五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7年发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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