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即日启动北京市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与认定工作。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见附件1)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见附件2),即日起开展新疆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为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拟组织开展独角兽企业挖掘、入库和培育工作。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领域的企业均可申报。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行动计划(2025-2027年)》(深工信〔2025〕44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提升企业获得感,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申报指引。
根据《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佛山市独角兽培育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2025〕1号),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佛山市独角兽培育企业认定工作
聚焦“1030”产业体系,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孵化器、创新联合体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为实验室成果提供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化论证,优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供给质量,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对新建的概念验证中心给予最高200万元建设资助。本年度重点鼓励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领域项目申报。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北京市第三批第二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强创新促发展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的决策部署,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等相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和2022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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