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最新修订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办法》包含总则、认定程序和认定标准、动态管理、培育服务、附则五章,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3个附件。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经信企业〔2022〕19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将本辖区组织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三季度创新型中小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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