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阅读普及的当下,不少用户习惯借助浏览器自带阅读功能浏览小说。近期北京朝阳法院审结的一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明确划定了浏览器技术服务的合法边界,打破了“技术中立即可免责”的行业误区。
一次“阅读模式”,两条浮窗链接
本案中,某信息公司运营原创文学网站及读书APP,合法持有大量原创文学作品著作权,依靠用户登录、充值、打赏、订阅等功能构建正版运营体系。
而某科技公司在其浏览器中设置两项违规功能:
一是专属阅读模式,通过转码技术重构文学网站页面,删除平台全部盈利及核心交互功能,同时嵌入自身AI阅读、朗读等服务,还推出付费会员服务引导用户充值牟利;
二是增设盗版导向浮窗链接,预设“作品名称+免费阅读全文”等关键词,用户点击后会跳转至含广告及无备案盗版网站的页面,可免费阅读正版付费章节,严重冲击正版平台运营。信息公司遂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

技术创新不可逾越公平竞争合法边界
法官指出,浏览器简化页面、适配阅读的技术优化本无可厚非,但该案中的转码重构并非合理技术适配,而是系统性剥离他人核心盈利功能、替换为自身增值服务,早已超出合理技术服务范畴。
同时,主动设置盗版导向链接、劫持正版用户流量、引导用户获取盗版资源,属于刻意干扰他人正常经营、抢夺市场资源的违规竞争行为,不能以技术创新作为抗辩理由。
法院经审理作出明确裁判,认定科技公司两项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判令其赔偿110万元。
互联网企业需坚守合规创新底线
本案的裁判结果,厘清了互联网技术服务与不正当竞争的边界,对整个网络行业具有重要警示意义,也为各类互联网企业带来明确合规启示。
首先、企业需摒弃“技术中立万能论”。技术创新必须以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合法商业模式为前提,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篡改、剥离其他平台的核心功能与盈利体系。
其次、流量获取需坚守合规底线。严禁通过导流盗版资源、强制跳转、恶意链接植入等方式劫持竞品用户、抢夺市场流量。
最后、平台商业模式设计需恪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损害同行合法权益为代价谋取自身商业利益,杜绝依附他人正版内容生态牟利的蹭流量行为。
浏览器可以做通往内容的窗口,但不该变成截流的闸门。互联网企业要有坚守合规底线、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才能实现技术创新与行业良性发展的双向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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