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软件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500万元补助;对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在豫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奖补不超过100万元……《河南省支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近日印发,“真金白银”支持我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
壮大市场主体
河南省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产业发展、新型信息消费、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区块链、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平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同时,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20亿元、30亿元、4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头雁”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400万元奖励。
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软件企业,在有效期内按照不超过设备、软件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5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数字化服务商,按照其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提升等提供的技术服务收入给予一定比例补助,每个单位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支持技术创新
在支持软件技术成果转化方面,我省对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并在豫转化、产业化的在豫企业,按照其上年度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奖补,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豫实施技术转移转化的,按照其上年度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个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促成技术在我省转移转化的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按照其上年度促成的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最高2%的奖补,每家机构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单位,按照项目上年度实际获得国拨经费的3%~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单位年度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对经省级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的省内研发企业按照不超过自认定之日起12个月内产品销售(服务)发票金额的20%给予奖励,单项产品奖励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制造企业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智能应用场景,对优秀智能应用场景建设单位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推动产业集聚
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中国软件名园、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国家数据安全产业园区,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加强人才引育
对我省新入选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创新领军人才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国家级领军人才,省财政按照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补贴和科研经费支持。对我省培养的国家重点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等青年拔尖人才,省财政按照国家资助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补贴和科研经费支持。
鼓励各地针对软件产业发展需求,对软件企业引进和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出台奖补政策,每年安排一定数量公租房、人才公寓用于软件人才申请使用。
优化公共服务
对在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或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或在省外并购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回我省的省内软件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股权融资的省内软件企业,按照不超过融资额的1%给予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
来源: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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