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产学研合作,是指科研、教学和生产部门在功能与资源优势上的协同与集成,是生产力要素的优化和整合,其特点在于科技直接与生产相结合,缩短科技成果转化的时间和环节,促进企业和社会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产学研合作对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都是有益的。
从企业的角度看,通过与大学、科研院所的合作,企业可以充分利用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才优势,解决企业发展的技术难题,降低技术开发风险,推动技术创新,把握和领导技术前沿,从而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小知汇总了我国部分省市产学研相关政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江苏
一、《南京市深化校企协同创新建设培育专精特新企业示范城市的若干政策措施》
4.引导校企联合技术攻关。支持与高校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优先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在申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时予以优先支持,每项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与高校联合承担国家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的专精特新企业,按照企业研发总投入的15%、最高1000万元给予支持。组织专精特新企业开放业务场景,支持校企合作的应用场景先行先试,专精特新企业与高校联合开发的产品,优先纳入《南京市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按政策给予支持。
广东
一、《广州市天河区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基地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支持天河区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产学研合作,按照项目实到高校、科研机构金额的10%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二、《广州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申报各级重点研发计划。鼓励龙头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揭榜挂帅”解决重大技术需求或产业关键难题,市科技局对获立项的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给予财政经费支持,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建设高水平企业研究院,市科技局给予相应的科研项目支持,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支持龙头高新技术企业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力量,建立创新联合体,组建企业类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
上海
闵行区
经评审的闵行区产学研合作计划项目,立项后给予20—40万元的资助。
嘉定区
对嘉定区企业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负责组织专家, 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专家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所有评审项目按照专家综合评分由高到低评定为 A、B、C 三档。区科委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等,确定拟扶持方案。A档项目扶持资金原则上为项目投入经费的50%;B档项目扶持资金原则上为项目投入经费的30%;C档项目不予扶持。单个项目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青浦区
青浦区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通过评审的,根据企业对项目的研发投入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
浦东新区
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项目经评审后择优立项。同一企业当年度资助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企业获本专项资助项目尚未完成验收的,当年度不予支持。
奉贤区
支持方式:采用定额补助12万元,分批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10万元,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余2万元/个。
宝山区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与产业的紧密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协同创新,对围绕企业技术难题开展联合攻关,突破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给予资金扶持,资助经费不超过研发投入的20%,最高不超过30万元。项目完成时要形成新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产业化。
虹口区
按不超过产学研项目建设总投资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分期拨付。首期资助60%;经验收,合格的资助40%,基本合格的资助20%。
杨浦区
杨浦区科技企业与科技顾问就合作事项签订科技顾问聘任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权利责任。资助方式按照科技顾问聘任合同进行一次性资助,聘任科技顾问的区科技企业需提供科技顾问聘任合同(复印件)、支付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资助标准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资助,原则上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科技顾问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长宁区
支持长宁区中小企业研发人员柔性流动、科研力量合作攻关、科研资源共享等方式,开展课题研究、产品开发等活动,合作培养科研人才和科研团队,每个项目一次性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
金山区
金山区企业联合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建产学研用长效合作机制,签订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并已组织实施的项目,经评审公示通过的给予20万元资助。
河北
一、《关于加快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推动创新要素向其集聚,集中力量突破重点产业急需的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对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给予支持。
支持企业承接重大创新项目,转化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成果,参与国际国内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十四五”期间,省内企业作为重大科技成果受让方,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100万元。对企业承担的省级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省级科技计划给予支持。
二、《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的若干措施》
支持企业吸纳转化重大技术成果。我省企业以技术转让方式吸纳京津科技成果,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我省企业与中科院等京津大院大所、龙头企业合作,吸引转化科技成果的,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对高价值科技成果转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
三、《河北省加快推进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全省钢铁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科技领军企业中的钢铁企业开展跨行业、跨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对其承担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充分调动钢铁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营造产学研用为一体的协同创新生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谋划建设钢铁区域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鼓励企业联合省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建设钢铁产业创新联盟,加快超轻金属材料、超纯铁基新材料、3D打印金属材料、航空航天领域用合金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山东
一、《山东省标志性产业链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工作方案》
省教育厅。将成功开展产学研合作和成果转化项目的省内高校团队优先纳入评先树优范围。
省科技厅。针对梳理出的标志性产业链基础薄弱环节,对照当前国内空白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装备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优先列入省级科技计划指南。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成功开展产学研合作符合条件项目纳入省技术创新项目范畴,积极推荐争取国家试点示范、典型案例推广等项目。按照鲁工信研〔2022〕94号文件要求,对开展工作较好的行业协会、高校院所等给予奖励。
二、《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企事业法人单位开展的产学研合作:
(一)支持企事业法人单位与高校、科研机构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技术难题等进行共同突破,建设和孵化一批产学研结合的重大专项项目,突破一批制约我市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创新核心技术,助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
(二)支持企事业法人单位与高校、科研机构以委托开发、合作转化、技术转让等方式联合开展的科技攻关项目。
引导资金采取后补助支持的方式,每个项目支持额度不低于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20%,其中合作方为本市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支持额度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滕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进产学研合作工作的实施意见》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成立产学研合作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推动落实产学研合作工作中的重大政策和重要工作,研究解决产学研合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在本级计划中加大对产学研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同时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省、市级产学研合作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政策的导向和杠杆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的投入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导向宣传,总结产学研合作的先进典型,及时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模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氛围。
四、《临沂市产学研协同创新管理办法(试行)》
支持产学研协同创新。设立市重点研发计划产学研合作专项,对企业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的联合研究、委托开发、技术引进等产学研合作项目,采取后补助支持的方式,每年择优立项支持10—15项,每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注:由于政策具有时效性,具体内容请以官方发布原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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