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电池专利侵权一事有了最新进展。8月3日晚,中创新航公告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就宁德时代拥有的“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两项发明专利作出无效决定。
索赔额从1.85亿提高至5.18亿
2021年7月,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侵权。其电池相关专利共计五项,涉及锂离子电池、正极极片及电池、防爆装置等技术。当时索赔金额为1.85亿元并要求中创新航停止制造和销售上述侵权产品。同时,中创新航还被要求支付300万元,用于承担宁德时代为制止侵权所支出的费用。
随后,中创新航回应称:“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提供给客户的产品都经过专业知识产权团队的全面风险排查,确信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宁德时代方面则称,涉案专利涉及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涉嫌侵权的动力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车上。彼时,中创新航方面认为,该诉讼缺乏依据,正准备提出抗辩。
2022年,宁德时代向法院提出的索赔金额直接增长2.8倍达5.18亿元,多出3.33亿元,双方持续近一年的专利争夺纠纷再度升级。
反转!宁德时代两项涉诉专利被判无效
中创新航于去年6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要求宣告“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两项专利无效。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就宁德时代拥有的“锂离子电池”和“正极极片及电池”两项发明专利作出无效决定。
可以针对哪些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的,不予受理。
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已被该决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专利无效是专利侵权中经常应用的对抗手段,企业可以通过专利无效请求打击竞争对手,争夺市场份额;但同时也会面临着竞争对手通过专利无效请求,打破企业的专利保护壁垒。
来源:界面新闻、和讯网、同花顺金融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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