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熵基科技)和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汉王科技)相继发布诉讼事项进展公告。公告显示,汉王科技用于起诉熵基科技的人脸识别专利被国知局宣告无效,这或会对双方涉案约1.1亿元的诉讼产生影响。
汉王科技曾索赔超1亿元
熵基科技主营智慧身份核验、智慧出入口管理、智慧办公产品及解决方案,在2022年8月17日才于创业板上市,而与汉王科技关于该项专利的纠纷则由来已久。
2021年12月23日,汉王科技发布称收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2021)京73民初1616号、(2021)京73民初1617号、(2021)京73民初1673号、(2021)京73民初1674号、(2021)京73民初1675号、(2021)京73民初1676号、(2021)京73民初1677号、(2021)京73民初1678号、(2021)京73民初1679号等9份《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
在上述9个案件中,其中8个案件的被告为熵基科技、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京东世纪),剩余一个案件的被告为厦门熵基科技、京东世纪。汉王科技称熵基科技或其全资子公司厦门熵基科技生产的IFACE102/302/702/702-P等9种型号产品侵犯其ZL200810115547.0(名称:一种斜坡式图像获取装置及人脸识别系统)专利为由,在北京知识产权提起了诉讼,涉案金额合计110485995元。
2022年7月22日,熵基科技对汉王科技的200810115547.0的发明专利向国知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2年8月30日,熵基科技半年报公布,同年8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出具(2021)京73民初16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汉王科技撤回对1674号案件的起诉,其他八项案件尚在审理中。2023年6月28日,熵基科技收到国知局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61729号),该项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
公开资料显示,该项诉讼立案后,还尚未进行一审判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涉案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宣告全部无效,涉案专利权的效力已经处于不确定状态,亦即汉王科技是否为享有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存在不确定性,其与本案是否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亦存在不确定性,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因此,法院驳回了汉王科技发起的其余8个案件的起诉。
专利频频过招
在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的双重推动下,近年来,生物识别技术在全球范围内取得快速发展。尤其,随着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在智慧出入管理、智慧身份核验和智慧办公等生物识别技术应用领域,行业技术更新迭代较快,持续创新技术和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成为业界共识。
随着市场竞争升级,专利引发诉讼时有发生。早在起诉熵基科技之前,2017年汉王科技曾就同一件专利,起诉广州市真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广州真地)、广州市智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智文)涉嫌侵犯专利权。对此,广州真地就该专利“一种斜坡式图像获取装置及人脸识别系统”两次提起无效宣告请求,广州真地认为汉王科技相关专利所涉技术均属于该领域公知常识,不具有创造性。不过,经无效审理后,该专利仍被维持有效。2019年11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广州真地、广州智文侵权行为成立,汉王科技获赔经济损失100万元。
“汉王科技经历了多起里程碑式的知识产权事件,切实为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在全球范围的市场竞争提供了充分保障。”汉王科技知识产权部主任任川霞向记者介绍,汉王科技的每一次创新,不仅第一时间运用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还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创造的质量。以人脸识别领域为例,汉王科技围绕产品结构、红外光识别、可见光识别、双摄像头识别、遮挡检测、红外滤光片、步态识别以及生物特征识别方法等多项核心技术均进行了专利布局。
哪些人可以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我国《专利法》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但是请求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1)请求人不具备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
(2)以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为理由请求宣告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但请求人不能证明是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
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就侵犯在先权利的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人。
(3)专利权人针对其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且请求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所提交的证据不是公开出版物或者请求人不是共有专利权的所有专利权人的。
(4)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
可以针对哪些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无效宣告请求的客体应当是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包括已经终止或者放弃(自申请日起放弃的除外)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不是针对已经公告授权的专利的,不予受理。
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作出宣告专利权全部或者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后,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维持该审查决定的,针对已被该决定宣告无效的专利权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
专利无效是专利侵权中经常应用的对抗手段,企业可以通过专利无效请求打击竞争对手,争夺市场份额;但同时也会面临着竞争对手通过专利无效请求,打破企业的专利保护壁垒哦~
来源:银柿财经、同花顺金融网、专利法、东方财富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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