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本市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能力,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现开展本市2022年新确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资助资金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2022年新一批及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通知》(国知发运字〔2022〕160号)确定的本市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1),企业目前经营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行为。
二、材料要求
拟申请企业应按要求填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向市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表盖章原件、扫描件及Word版。申请表盖章原件可通过快递报送,扫描件及Word版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金。
三、审核程序
市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办理专项资金拨付。
附件:1.本市2022年新一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3.战新数据字典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4月3日
联系人:和月磊 孔元中
电话:23110876
邮箱:heyuelei@126.com
地址: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1号楼305
来源: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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