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知识产权的发展,国家大力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建设,企业的专利保护意识也越来越强,但是很多企业在申请专利时仍然存在很多的误区,导致专利无法保护技术等情况。
第一误区:产品投入大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一些发明人认为他们申请了专利就能“高枕无忧”,因此忽视了后期的持续研发工作,即使开发了新产品或有了新的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
这种误解的后果并不等于不申请专利。
因为当他人改进产品并申请专利时,反过来又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更换,这将导致原专利权人无意中成为侵权人。
此时,原专利权人失去了知识产权保护。
第二误区: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1.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侵权人可以依法强制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缺点是必须充分披露技术计划,使该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通过公共技术计划实施,为他人提供进一步研发的机会。
2.如果技术成果受到技术秘密的保护,则不需要像专利申请那样披露技术计划。如果保护措施得当,其他人就很难理解。其弱点是,一旦技术持有人因保护不力而泄露或被他人盗窃,就很难追究他人的责任。或者,如果其他人开发了相同的技术并申请了专利,如果你再次使用它,它将构成侵权。此时,它将在技术和市场上处于被动状态。
3.技术成果持有人可以权衡专利保护和技术秘密保护之间的权衡,并选择正确的方式。技术秘密可以用来保护那些容易保密和他人不知道的技术成果,**可乐的配方是这样的,至今仍受到很好的保护。对于那些行业专家来说,最好保护难以保密的技术成果。
第三误区: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在发明专利方面,尽管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其进行了实质性审查,但没有人能保证发明专利审查部门已经检索了世界各地的所有相关文件。
因此,获得专利证书并不意味着您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而是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批准专利申请。
只有在您的专利有效期内,也没有人宣布您的专利无效,但审查委员会在审查后维持了你的专利权。
此时,您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专利。
来源: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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