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四批非正常专利申请的通知来了!
对确属于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如:为了某些项目数量而编造的专利),全力说服并积极配合专利申请人尽快主动撤回!
对申请人仍坚持要求申诉,且机构认为确有充分理由申诉的,要及时提交申诉材料,申诉材料须详实记录技术研发过程、企业资质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研发的立项情况、专利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情况、实物照片、销售合同及发票等证据。
第四批次的非正常申诉还是需要将准备的申诉材料以PDF的形式提交给地方局,由地方局统一提交给国知局。
2023年1月11日启用修订版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可以直接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中进行针对“非正常申请”陈述意见。
因此,这将可能是地方局最后一次统一通知撤回非正常专利;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将成为常态化工作。
《通知》中对以往提到的内容重申:存在主撤后再次提交相同申请文件的情况,特别是同一代理机构、代理师再次代理提交相同申请文件的严重问题。
日前就有代理机构因自2021年以来,因代理大量非正常专利申请,受到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多次行政指导和警示约谈,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仍出现代理的874件非正常专利申请在撤回后,又再次代理提交相同专利申请152件。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警告,处罚款72000元;对专利代理师陆某某、李某予以警告。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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