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首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2〕7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公共服务工作人员竞技交流平台、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举办首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新·服务·提升。
二、大赛目标
(一)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大赛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竞技交流平台,通过“比武练兵”推动和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员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服务创新和高质量发展。通过大赛形成特定场景下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利用成果,以高质量信息服务成果推动相关领域技术创新,促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规范化、标准化。通过大赛形成规范、准确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成果,并发布推广,带动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从业人员提高信息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四)培养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队伍。形成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培养的办赛模式,逐步建设形成涵盖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的信息分析利用人才库,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五)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通过大赛有效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等公共服务产品,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利用率。
(六)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活动品牌,促进发挥知识产权数据战略性资源价值,营造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优良生态。
三、参赛人员
大赛为个人赛,主要面向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单位、地市级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专利文献服务网点,以及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单位工作人员。各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人员参赛。
四、大赛形式
围绕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技术热点问题设定专利信息检索分析场景。由大赛专家组按照电子、机械、化工医药三大组别研制赛题并确定评分标准。
参赛选手自由选择比赛组别参赛,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完成参赛作品。
五、大赛流程
大赛坚持公益性、公平公正原则,包括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
1.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属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报名,并对报名对象的参赛资格进行确认,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报名汇总表发送至大赛联系邮箱,并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大赛联系人进行确认。
2.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0月10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布初赛试题;参赛人员于10月15日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完成初赛题目,将初赛答卷提交至大赛联系邮箱,并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大赛联系人进行确认。
(二)复赛
11月15日前后发布复赛名单。复赛将于11月下旬在南京举行,采取现场检索分析比赛的形式遴选决赛选手。复赛题目于比赛现场公布。
(三)决赛
复赛结束后第2天进行决赛。选手现场阐述检索分析思路和方法,并接受专家和观众提问,通过专家评分、观众投票等确定获奖选手。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6名,每组别各2名;设二等奖12名,每组别各4名;设三等奖18名,每组别各6名。获奖名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公布。
七、其他事宜
(一)检索分析大赛是交流专业技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平台和契机。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属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人员参赛。
(二)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大赛主办方为进入复赛和决赛阶段选手提供住宿和餐饮。复赛、决赛往返交通费由参赛选手所在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附件
首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报名汇总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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