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宁波的企业家们,2025年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啦!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仅能提升企业形象,还能享受诸多政策支持。下面为大家详细解读申报流程和要点,助力企业轻松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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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注册时间:在宁波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365天),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不包括非公司私营企业、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私营法人独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分支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等15类经济实体)
2.知识产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如专利、商标、标准等。
3.研发投入:企业有持续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4.行业限制: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
5.合规经营: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失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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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进入“企业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https://qyyffw.kjt.zj.gov.cn/fwzxpc )入口。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书,并按需上传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上年度加盖公章的研发投入报表或专项审计报告;
(3)专利证书(发明专利、实用新型、软件着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专利申请受理书及授权通知单等;
(4)新产品证书(或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企业拥有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标准、商标和其他专有技术)的资料以及利用技术开展相关生产、服务活动的证明等;
(5)企业从事研发相关技术活动科技人员(社保)清单及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的情况说明;
(6)企业上一年度技术研发经费占企业销售收入比例的情况说明;
(7)企业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相关证明;
(8)企业承诺书。
2.县级审核
市、县(市、区)主管部门登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营业执照、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等信息。
3.市级认定
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将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于11月30日前推荐省级备案。
4.推荐上报
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上报省经信厅备案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同时认定为宁波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经信厅印发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清单,核发统一印制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企业可登录企业研发服务在线平台,预览、下载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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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1.年报报送:有效期内的企业需在每年11月30日前登录“浙企报”系统,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年报统计表》。
2.日常管理:各区(县、市)科技部门要及时督促有效期内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无需填报)于11月30日前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浙企报”,经法人账号登录后,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年报统计表》。对连续两年未报年报的企业(从2024年度起累计),视情取消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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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
1.政策扶持:支持备案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包括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亏损结转年限延长等优惠政策,同时今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首次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的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其他政策可申报如宁波市科技消费券,创新券等政策)
2.形象提升:成为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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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材料准备: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清晰,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申报。
2.及时申报:申报系统常年开放,但建议尽早提交,以便有时间补充材料。
3.关注动态:申报过程中,企业需关注系统反馈信息,及时修改补正。
4.截止时间:宁波市提交的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18日、8月31日、10月31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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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当地科技部门或拨打咨询电话:
宁波高新区科创局:
胡思聪 0574-89288771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夏 杰 0574-87910712
市科技局高新处:
谢宇昊 0574-89292204
浙大科技园宁波分园:
周昱宏 0574-2778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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